证监系统年中会议部署下半年工作 多举措落实“九字方针”
2020-08-01 14: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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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资本市场遭遇了重大考验,而复盘来看,2020年至今的资本市场在经受住考验的同时还进一步推进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
证监会在此次年中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今年以来证监会坚持特殊时期作出特别政策安排,强化融资服务和制度工具创新,体现科学监管、分类监管。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资本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韧性明显增强。
另一方面,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科创板再融资、减持等关键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大要案,市场法治环境持续改善。
无疑,上半年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也为接下来证监会要推行落实的重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记者了解到,在会议上,证监会透露下半年将从九大方面开展工作,这其中的核心主线便是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
落实“九字方针”
“九字方针”首次被提出是在今年第十二届陆家嘴(12.570, -0.01, -0.08%)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发来的书面致辞中特别提出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这也被视为是接下来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风向标。而此次证监会年中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安排的核心也正是要贯彻落实“九字方针”。
证监会年中工作会议上便提出要聚焦“建制度”主线,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
具体来看,包括要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加快关键制度创新,补齐制度短板。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审核注册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稳妥推进交易结算制度改革。
“总结起来,目前建制度主要是三个大的方面,一个是进一步落实和注册制改革相关的制度,另一项是市场期待了很久的退市制度,最后则是交易制度。这里面每一项制度建设都对市场有着极大的影响。就目前的监管层一再表述来看,未来半年到一年内,有一些基础制度的完善可能就要落地了。”北京地区一家中型券商投行业务线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建制度”外,践行“不干预”理念也是落实“九字方针”的重要内容。证监会表示,要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那么又该如何构建良好预期呢?会议上提出,要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按规则制度办事,保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完善预期管理机制,加强宏观研判,稳定市场预期。以编制权责清单为抓手,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整合规范备案报告事项。健全促进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制度机制,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近一两年来,市场已经能够明显感受到证监会减少行政干预,这一次新三板精选层开市有很多新股大面积破发便是最有标志性的代表,而这些新股的破发并没有击垮精选层市场,而随着市场力量的自我平衡,精选层市场又在随后几个交易日走出了不错的行情。”开源证券中小企业服务部负责人彭海认为。
围绕上述两项改革主线,证监会下半年还要落实诸多具体的举措。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接下来提出要保持IPO常态化,推进再融资分类审核;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落地,尽快形成示范效应;推进期货期权产品创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和稳定运行;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增强市场吸引力、辐射力和覆盖面;努力打造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加快落地等。
“零容忍”全面开花
相较于“建制度”和“不干预”,今年以来金融委层面和证监会层面更加重视或者更加需要向市场回应的则是“零容忍”,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
此次会议上,证监会也表示要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要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机制,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多渠道、多平台强化执法宣传,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就在7月31日,也有数件和“零容忍”相关的事件落地。2020年7月3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志着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我国真正落地。
当天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应当加大民事责任的追究,对于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者、害群之马,不仅要让他被罚得倾家荡产,更要让他赔得倾家荡产。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望而生畏,从而不敢违,从而有效遏制和减少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日证监会还表示依法将1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这些案件中,一是财务造假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二是多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交织,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有的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有的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三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在组织策划财务造假的同时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这是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有机衔接的立体式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资本市场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作者:谷枫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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